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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池警方依法处置三起扰乱公共秩序的网络谣言
2024年02月27日 15:05   浏览:17831   来源:公安警讯栏目

近期,根据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,河池市公安局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,依法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法犯罪行为,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。

案例一

依法查处梁某飞编造“大化县三桥下雪”网络谣言。

2024年1月24日,网民梁某飞在短视频平台发布“大化县三桥下雪”的不实信息。

经查,梁某飞为博取关注、吸引流量,编造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

河池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对梁某飞处以行政处罚。

案例二

依法查处卢某编造“除夕夜,都安县某居民楼引发火灾”网络谣言。

2024年2月9日,网民卢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“除夕夜,都安县某居民楼引发火灾”的不实信息。

经查,卢某未经核实编造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

河池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对卢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
案例三

依法查处杨某朝编造“诅咒杨某让及杨某涛两兄弟遭遇车祸身亡”网络谣言。

2024年2月12日,网民杨某朝在短视频平台发布“诅咒杨某让及杨某涛两兄弟遭遇车祸身亡”的不实信息。

经查,杨某朝因私人纠纷,为泄愤编造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讨论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。

河池警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对杨某朝处以行政处罚。

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图好玩编个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不是小事!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,博取流量故意编造。

编造、故意传播网络谣言,轻则承担侵权责任,重则罚款拘留,甚至涉嫌犯罪。

另外,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,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。

传递社会正能量,传播公安好声音


来源:河池市公安局网安支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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